各本科高校: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的普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研究与建设,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444号)和《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三年行动计划》(教高〔2021〕27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我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第二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部署,立足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用信息技术拓展教育的时空边界,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不断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引导高校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发展智慧教学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培育一批教育理论与教学实践优秀成果,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教师教育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探索形成河南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建设的新篇章。

二、揭榜任务

榜1:智慧教学环境建设项目

揭榜内容:智能设备应用助推新型教学模式创新与探索研究;智慧教室与实验(训)室环境下的智慧教学改革研究;教学场所智能化升级改造,建设智能化学习环境研究;智慧教室环境下具有学科特色的智慧教学方式与方法研究等。

榜2:智慧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揭榜内容: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平台的使用与建设研究;校级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建设、共享与应用研究;跨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机制研究等。

榜3:智慧教学能力建设项目

揭榜内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重塑智慧化教学模式研究;教师利用微课、慕课等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创新教学应用研究;智慧教学工具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中的拓展与延伸等。

榜4:智慧学习应用创新项目

揭榜内容: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智慧学习内容多样化研究;学生数字化学习与实践能力提升路径研究;学生智慧学习工具助力英语学习效率提升研究;AI助力差异化群体智慧化学习与个性化指导实效研究;人工智能激发学习兴趣促进自主学习实证调查等。

榜5:智慧教学评价创新项目

揭榜内容:基于过程性数据采集与信息归集,助推智慧化教学改革综合评价研究;AI赋能智慧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动态监测研究;智慧化课程学习评价与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提升研究;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综合服务平台,探索与实践多样化评价方法研究等。

三、揭榜规则

(一)以学校为单位揭榜,每所学校只能揭1个榜单,每个榜单可由2-5个项目支撑。“双一流”建设高校限5项;特色骨干大学建设高校限4项;特色骨干学科建设高校限3项;其他高校限2项。

(二)立项项目一共5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40项,每所学校限报1项重点项目。

(三)已承担第一期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的主持人,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参与揭榜。

四、项目预期成果

(一)课程资源。须围绕教学理念创新、教学环境创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模式创新(慕课、翻转课堂、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探究式教学等)、学习方式创新、教学考核评价与考试创新等方面,提交典型、优质的精品教学应用案例相关的课程资源(含.doc或.ppt格式的文件),每份须包含教师授课教案(或教学设计)、教学课件(PPT)、教学视频(课堂实录或微课)。

(二)教科研成果。发表相关教科研论文,教材专着等。

(三)结题报告。项目研究结题报告,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标、研究意义、研究过程、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其他。鼓励各高校基于以上预期成果要求,提交具有本校特色的优质建设成果,或将具有特色的教学实践成果的视频材料。

五、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高校自行组织专家择优遴选,经校内公示一周后推荐。本次申报只接受学校推荐的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做好对项目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双把关”,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师德师风表现过硬。

(二)专家评审。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项目通过评审方式遴选确定立项项目。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三)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立项项目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立项公布。拟立项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公布。

智慧教学专项研究课题委托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立项遴选,并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六、项目管理

(一)项目研究与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二)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学校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省级一般项目学校不低于2万元经费支持,用于项目调研、学术交流、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三)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鉴定、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主持人及成员在研究实践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结项前,对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与实践者,须学校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项目成果鉴定后不得再次变更。

(四)学校负责项目过程管理,保证经费投入,督促检查指导,实行年度考核,及时将项目研究阶段性成果应用到人才培养工作实践中。项目研究实践期内无故未完成研究任务的予以撤销,并核减所在学校下次立项的申报限额。

七、相关要求

(一)请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将工作联络表(附件3)填写、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工作信箱zhjx@huel.edu.cn ;于5月5日前,完成学校智慧教学教改项目的揭榜任务、校内评审及公示,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工作信箱;于5月10日前,在“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评审系统”中完成线上项目填报和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学校智慧教学管理服务中心评审系统”将于2023年4月15日开通。报送单位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s://zhjx.ncwu.edu.cn)上传报送。为方便开展工作,各组织单位负责人需于4月10日前加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智慧教学项目申报”QQ群,群号:511252688。

教育厅高教处:刘克桥、姚书科 0371-69691869

智慧教学中心:朱澔 0371-69313128,66078272。

张格 13733825267

技术支持:宋红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18810257166

附件:1.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2.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河南省本科高等学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联络表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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