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公务员的定义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适用我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条

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务员职务分为哪些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规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因此,作为列入政府行政序列职位的副镇长是属于领导职务的,一般绝多数是乡科级副职。但如果有的是兼任镇党委委员的常务副镇长,则有可能高配是乡科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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