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聘任王惠广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尧桂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高建萍 刘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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