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1234”工作法 助力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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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东海县按照全省推进基层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要求,以做优基层政务服务、方便群众“就近办”为导向,创新实施镇(村)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1234”工作法,坚持“试点先行、渐次推进、全面铺开”的工作基调,全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东海模式”,实现基层“审批服务一窗口”全覆盖。

“1”:出台“一套方案”,规范服务标准。“一套方案”是制定出台《东海县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东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东海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全覆盖工作方案》,以方案绘蓝图,大力整合资源,搭建服务体系,统一规范标准,全面推行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实现“摸石过河”到“搭桥而渡”的工作目标。经过3年的建设,实现了在办理事项、服务指南、服务设施、运行管理、线上办理、投诉处置、信息公开、监督评价等方面统一规范;同时念好“举手迎”“笑相问”“双手接”“巧宣传”“及时办”“提醒递”“目相送”的“三字口诀”,唱响窗口服务“七步曲,把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统一着装、标识佩戴等外在服务形象落实到位;在延时服务、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AB岗制、帮办代办、适老化服务、责任追究等内在服务要求标准统一。截至目前,全县19个乡镇(街道)和362个村(社区)基本完成为(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2”:坚持“两个融合”,拓宽服务渠道。“两个融合”是“一门”“一网”融合。线下“一门”,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和“审批服务一窗口”的要求,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审批职能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为(便)民服务中心,100%完成职能调整,做到业务“一层级”办理。变群众跑为干部跑、变多次找为一次办,变临时随意办为集中规范办,打造“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便民服务圈,实现只进“一扇门”改革目标。线上“一网”,拨付350万元专项经费,统一将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到镇村,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同时依托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镇级政务服务统一门户和村级网上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办事“一网”申请。目前,网上办事大厅已完成向全县19个乡镇(街道)和362个村(社区)拓展延伸,梳理镇村公共服务事项11759项,完成所有事项办事流程配制、办理人员信息采集、分配1000余个系统审批账号等工作,全面推进镇(村)事项“网上办”。

“3”:突出“三个标准”,优化服务能力。“三个标准”是“大厅建设标准化、窗口设置全科化、服务事项规范化”。大厅建设标准,以方便群众“就近办”为导向,各乡镇(街道)设立统一的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化实体大厅。统一规范名称,统一服务区域规划,统一硬件设施配置,通过整合、完善、规范、提升,打造线上线下无缝连接的新型便民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为民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作用,不断提高大厅标准化建设水平。全科窗口设置,按照“全科+专窗”相结合的模式设置窗口,对于高频发生、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的审批服务事项设置分类专窗,如人社专窗、民政专窗等;将业务量少、材料和审核判定简单的窗口,如原农经、农技、计生、城管等,整合为全科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办理,落实“一人多能,一窗多能”的全科服务。规范服务事项,按照省《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东海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审批事项向乡镇下放。对镇60项政务服务事项、村30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制定并公布县赋予乡镇(街道)审批服务事项20项,推进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下沉。全面梳理镇(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办事指南,事项依申请可容缺受理,50%事项实现即办。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反映最集中的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同时落实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公开评价和投诉渠道,引导群众参与评价,真正提升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今年1-9月份全县为民服务中心年度受理各类服务事项310198件,按时办结率达到97%,业务提前办结率为95%,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8%以上。

“4”:强化“四个方面统一”,提升服务质效。“四个方面统一”是“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事项管理、统一队伍建设、统一代办服务”。统一机构设置,按照全省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要求,在19个乡镇(街道)组建成立“为民服务中心”,为镇级政府职级机构,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三定”方案中明确为民服务中心职能和责任,配备专职主任和副主任,全面负责服务中心的日常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真正把便民中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统一事项进驻,明确镇(村)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形成为民(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破除原有站所界线,全部纳入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公安、市场监管等条管部门和水、电、广播电视等服务部门以派驻的形式,进驻为民服务中心,真正实现服务事项在中心“一站式”受理和办理。统一队伍建设,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将原站所承担审批服务职能的素质高、业务强、服务高效、群众满意的业务骨干划入为民服务中心,打破原有站所人员身份界限,由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同时,按照综合专窗和全科窗口的业务素质要求,组织业务培训,落实“一人多能”的全科队伍建设。统一代办帮办服务,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代办服务机制,建立代办队伍,完善代办服务制度。在为(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窗口分别设立1—2名驻大厅帮办员,为群众提供现场领办帮办代办服务。在乡镇(街道)及园区设立2—3名项目代办员,为本辖区内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全流程的代办服务。今年以来,在镇级为民服务中心为群众帮办31.2万次,为企业进行项目代办9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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